華東師范大學是由國家舉辦、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重點共建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2017年學校進入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行列,全面開啟扎根中國大地建設一流大學的新征程,構建卓越育人、卓越學術、卓越服務融通共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推動全方位系統性育人創新。學校地處上海市,已經形成“一校兩區、聯動發展”的辦學格局,閔行校區位于上海市東川路500號,普陀校區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我校音樂學院現設有音樂學和音樂表演2個本科專業,以培養高水平的教育型音樂人才為辦學使命,緊扣“教育型”音樂人才培養的目標,在專業實踐教學堅持“一對一”的個別課教學基礎上,按小組課、小班課、中班課、大班課、年級課、學院課的不同設置,進一步提升精英化教學模式。學院依托高水準的雙管編制交響樂團、歌劇實驗中心和合唱團三大教學實踐平臺開展第二課堂的教學,并定期開展高品質的舞臺藝術實踐活動,以演促學、以演促教。
近年來,音樂學院培養了一批畢業生就職于亞洲青年管弦樂團、上海愛樂樂團、上海歌劇院、德國歌劇院等音樂團體,從事音樂表演和創作工作。同時,也有不少畢業生在全國各類學校中從事音樂教育工作,成長為優秀的音樂教育人才,受到用人單位的好評。
一、培養目標
音樂表演專業學生入學以音樂教育人才培養為核心,同時兼顧學生的天賦與個性發展。在第二學年課程結束時,音樂表演專業的學生可以選擇通過考核轉入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專業因材施教,以聲樂表演、鋼琴表演、器樂表演為培養方向,為學生的天賦和個性發展提供可能空間。通過特色課程方案,培養學生成為能夠勝任各類獨奏、獨唱、室內樂以及職業音樂表演團體專業需求的音樂表演人才和具備優秀教育能力的音樂教育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音樂表演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學費13000元/學年,2025年分方向進行招生,招生計劃10人,擬分省招生計劃如下(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招生省份 |
招生方向及計劃 |
對應省級音樂類統考子科類 |
吉林 |
小提琴1 |
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 |
上海 |
低音提琴1 |
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 |
浙江 |
小提琴1,大提琴2,低音提琴1 |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
福建 |
大提琴1 |
音樂表演類 |
湖南 |
中提琴2,圓號1 |
音樂表演類(器樂) |
三、報名條件
(一)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高考報名條件。
(二)考生必須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2025年音樂類省級統考,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音樂類(音樂表演類)本科專業合格分數線。我校錄取時使用各省音樂類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舉行校考。
(三)考生參加省級音樂類統考的子科類必須與專業計劃表里各省招生方向對應的子科類一致,子科類為器樂方向的考生統考時使用的樂器也必須與招生方向一致。
(四)考生必須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音樂類對應的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投檔與錄取原則
(一)投檔原則
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規定,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藝術類綜合成績折算方式會有不同,請考生關注所在省份的相關政策規定。
(二)錄取原則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高考志愿填報我校該專業且被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一)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二)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六、聯系方式及其他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學校本科招生網: zsb.ecnu.edu.cn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二)音樂學院
咨詢電話:021-54345320
音樂學院網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200241)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有相關調整,我校將作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或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七、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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