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雙一流”高校建設名單。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于1983年,依托廈門大學綜合性大學的辦學優勢和深厚的歷史人文積淀,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學院獲準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準設立設計藝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準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2011年獲準美術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2014年獲批音樂表演理論、造型藝術研究博士招生。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目前設有美術系和音樂系,下設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音樂表演專業(含管弦樂、民樂、聲樂和鍵盤方向)、音樂學專業、舞蹈表演專業。2021年,音樂表演、繪畫兩個專業雙雙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2025年本科藝術類專業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暫定如下:
(一)音樂表演專業:65人。各專業方向分省計劃如下:
序號 |
省市 |
管弦樂 |
民樂 |
聲樂 |
鍵盤 |
總計 |
1 |
河北 |
小提琴3低音提琴1大管1 |
|
|
|
5 |
2 |
山西 |
小提琴1單簧管1打擊樂1 |
琵琶1古箏1 |
|
鋼琴1 |
6 |
3 |
遼寧 |
豎琴1 |
|
|
鋼琴1 |
2 |
4 |
吉林 |
|
琵琶1古箏1 |
|
|
2 |
5 |
江蘇 |
|
|
聲樂1 |
|
1 |
6 |
安徽 |
雙簧管1 |
二胡1古箏1 |
|
|
3 |
7 |
福建 |
小提琴3大提琴1長笛1小號1 |
塤(含陶笛)2 |
聲樂3 |
鋼琴3 |
14 |
8 |
山東 |
|
二胡1古箏1 |
|
|
2 |
9 |
河南 |
長號2大號1 |
二胡1琵琶1揚琴2 |
|
鋼琴1 |
8 |
10 |
湖北 |
|
|
聲樂2 |
|
2 |
11 |
湖南 |
大提琴1小提琴2中提琴1豎琴1 |
古箏2竹笛1 |
聲樂2 |
鋼琴1 |
11 |
12 |
四川 |
低音提琴1 |
古箏1 |
聲樂2 |
鋼琴1 |
5 |
13 |
甘肅 |
圓號1 |
竹笛1 |
|
鋼琴2 |
4 |
(二)音樂學專業:30人。具體分省計劃如下:
省份 |
福建 |
江蘇 |
江西 |
湖南 |
招生計劃 |
12 |
6 |
6 |
6 |
(三)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70人。具體分省計劃如下:
省份 |
河北 |
山西 |
內蒙古 |
遼寧 |
吉林 |
江蘇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北京 |
招生計劃 |
3 |
2 |
2 |
2 |
2 |
4 |
3 |
17 |
3 |
3 |
省份 |
山東 |
河南 |
黑龍江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重慶 |
四川 |
浙江 |
- |
招生計劃 |
3 |
3 |
2 |
3 |
3 |
4 |
3 |
3 |
5 |
- |
注:以上招生計劃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二、報考條件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我校藝術類專業不組織校考,報考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組織的相應專業省統考(省級統考科類要求詳見附件),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含全國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愿。其中報考音樂表演[民樂方向-塤(含陶笛)]專業的考生,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測試樂器類型必須為民樂;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其他器樂方向的考生,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測試樂器類型必須與報考我校樂器項目一致。
三、錄取規則
在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進行錄取。
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我校錄取時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明確投檔規則的,按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綜合分折算方法執行。
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則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綜合分=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者,當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均相同時,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語文、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優先順序。
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只招收有填報志愿的考生。
注:以上“出檔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對于有統一錄取規則要求的省份,按照相應省份要求執行。
四、學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360元人民幣。
五、監督
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電話:0592-2186219。
六、其他
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使用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招生的專業。
七、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
網址:https://zs.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電話:0592-2186750
網址:https://art.xmu.edu.cn
附件:廈門大學2025年藝術類專業與省級統考科類對照表(藝術學院).pdf(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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