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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指導辦法(試行)》的通知 |
http://www.gangguanzhidu.com 2022年6月2日 來源:江西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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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教高字〔2022〕15號
各普通本科高校:
現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指導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教育廳
2022年5月24日
時代高等教育學科專業體系改革,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贛府發〔2022〕10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產教融合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12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2+6+N”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3年左右)的通知》(贛府字〔2019〕1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調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結構,深度推進產教融合,提升全面建設“六個江西”的服務能力,制定本辦法。
1.明確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咬定“作示范、勇爭先”目標要求,以主動適應國家戰略和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出發點,以支撐我省“2+6+N”產業和省級重點產業鏈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為重點,以提升高校內涵建設水平和增強社會服務能力為落腳點,堅持國家宏觀調控、省級整體統籌和高校自主自律相結合,建立專業結構優化調整長效機制,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逐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格局相匹配的學科專業體系。
2.建立服務導向的優化調整機制。根據人才需求、專業布點、在校生規模和畢業去向落實率等因素,會商省直相關單位和部門,定期更新發布《服務江西經濟社會發展人才培養引導性專業設置指南》,建立專業預警退出制度、完善專業考核評估辦法和健全專業激勵約束機制,指導高校開展專業結構優化調整。高校應堅持服務導向,編制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制訂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范專業設置標準和程序,開展專業認證與自評工作,建立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機制。
3.定期實施優化調整專項行動。推動高校制訂專業結構優化調整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每年專業調整任務清單。堅持“控制總量、優化存量、用好增量”原則,通過“新增設置、壓減停撤、交叉融合、改造提升”方式,新增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限制壓縮一批飽和過剩專業,停辦撤銷一批錯位低質專業,交叉融合一批新興特色專業,改造提升一批傳統學科專業,實現專業結構優化調整目標。
4.鼓勵設置急需緊缺和新興專業。支持和鼓勵高校參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引導性專業設置指南,聚焦省“2+6+N”產業和省級重點產業鏈,在有色金屬、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數字經濟、現代農業、航空、中醫藥、虛擬現實(VR)、醫療衛生、健康養老等領域設置一批急需緊缺專業;主動布局一批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儲能技術、量子科學、生物育種、碳達峰碳中和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
5.嚴格新增專業設置條件。增設專業應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基本要求;在申請增設專業中,對教育部專家評議同意率低于50%的專業,鼓勵高校主動撤銷申報。全省平均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兩年低于60%的專業原則上不予申報。嚴控申報全省布點數超過15個的專業(急需緊缺專業除外)。申報醫學類、公安類專業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嚴控藝術類專業設置。市屬高校應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申請增設專業應報設區市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6.壓減停撤錯位過剩低質專業。對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50%的專業點,給予黃牌提示,相應扣減高校招生計劃;對連續兩年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50%的專業點,給予紅牌警示,責令其停止招生。對連續3年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專業點,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責令其暫停招生,或報請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除符合國家戰略與特殊行業需求、冷門“絕學”和新辦的專業之外,高校對錄取調劑率或轉專業率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總數60%的專業,原則上應減少其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對連續停招5年及以上的專業,應在教育部專業設置與服務平臺及時撤銷備案。研究型高校對在全省本科專業評價中排名70%之后(布點10個及以上)或第6名之后(布點10個以下)的專業,應暫停招生。
7.大力推動學科專業交叉融合。支持高校用好學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劑”,推進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增設文理、理工、醫工等交叉融合的新專業。打破學科壁壘、組織壁壘和管理壁壘,促進學科交叉、知識交叉、師資交叉和學生交叉,構建多學科交叉課程體系,建立交叉學科專業教學團隊,鼓勵學生跨校、跨學院、跨學科選課,推進“以學生為中心”的專業互修、課程共享、學分互認。
8.加快促進傳統專業改造升級。主動適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快調整改造傳統專業、長線專業,按照“四年大動、每年微調”原則,及時修訂人才培養方案,調整人才培養目標及規格。通過優化師資隊伍、重構課程體系、開發新型課程、更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和改革考核評價方式,推進專業建設內涵式發展,努力解決傳統專業、長線專業發展瓶頸。對省級一流專業進行改造升級后的新增設專業,經學校申請、省教育廳批準,可繼續保留省級一流專業稱號。
9.做優做強主干或品牌專業。聚焦服務導向,結合學校辦學定位,依托優勢特色學科,明確重點建設主干專業或品牌專業數量,通過“扶優、扶強、扶新”,采取差異化支持措施,分層分類推進專業建設。根據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情況,逐步控制學校辦學規模,削減專業設置數量。統籌規劃二級學院學科專業設置數量,原則上每個二級學院設置專業不超過2個學科門類,重點打造2個左右主干專業或品牌專業。
10.推進專業建設協同創新發展。支持高校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合辦一批特色專業,聯合培養創新人才。鼓勵高校深化產教融合、科教融合和醫教融合,加強校地、校企深度合作,與地方政府、產業園區和行業企業聯合建立現代產業學院;開展產業教授、產業導師選聘工作,聘請產業教授、產業導師深度參與人才培養、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聯合編寫教材講義,加快課程教學內容迭代,構建“政府、高校、行業、企業”多方協同育人新機制。設立產教融合賽道,遴選建設一批省級產教融合型品牌專業。
11.加強專業結構布局與總量調控。“十四五”期間將全省80%以上的新增專業建成與我省重點產業相關的新興應用型專業,到2025年實現理工農醫類專業在校生規模超過60%。高校應嚴格控制招生專業規模,原則上在校生達到35000人以上,招生專業總數控制在90個以內;達到25000-3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80個以內;達到20000-25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65個以內;達到15000-20000人,招生專業控制在55個以內;達到15000人以下,招生專業控制在40個以內。除新建或轉設高校外,原則上每年每所高校申請增設專業數不超過3個,鼓勵通過“退一進一”方法增設專業。
12.健全專業設置與建設激勵機制。將專業優化調整及其與江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契合度納入高校年度綜合考核服務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成效指標體系。對開設急需緊缺與新興專業、畢業去向落實率或留贛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專業,國家一流專業建設點、通過國家認證專業和教育部“四新”項目建設專業,獲批省級產教融合型品牌專業,以及在全省專業綜合評價中獲優秀的專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從教學資源、平臺建設、招生計劃和專項經費分配等方面提供保障。高校應完善相應專業設置與建設激勵機制,持續推動專業結構優化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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