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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工作管理辦法 |
http://www.gangguanzhidu.com 2025年2月25日 來源: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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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體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各有關部、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體教融合和學校體育工作 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市促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學生體質健康水平行動方案》等要求,進一步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市教委會同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對《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工作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附件: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工作管理辦法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體育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學體育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提升本市學校體育工作水平,通過強化學校體育特色,優化項目布局結構,完善人才培養體系,促進學校體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體教融合和學校體育工作 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市促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學生體質健康水平行動方案》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體要求)
本市各中小學校應堅持立德樹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學校體育工作并強化特色建設,推進實施高水平的體育教育,不斷提升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第二章 全面提升中小學校體育工作水平
第四條(課程教學)
本市各中小學校要堅持面向人人,全面做好學校體育相關教育教學工作。持續深化小學“興趣化”、初中“多樣化”、高中“專項化”學校體育課程改革,不斷加強與改進體育課教學,進一步提升育人效果。
第五條(課時)
本市各中小學校要開齊、開足體育課。統籌用好各類課程課時和課后服務時間,鼓勵探索長短課結合等方式創造條件開展體育鍛煉,保障中小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低于2小時。保證小學每周開設5節體育課、2節體育活動課,推進落實初中每周開設4節體育課、1節體育活動課,落實中職校每周3節體育課,推動高中每周開設4節體育課。不得占用體育課、體育活動課時間。每天安排30分鐘大課間體育活動。利用課后服務時間以興趣小組、體育社團等形式組織豐富多樣的體育鍛煉活動并覆蓋所有參與學生。
第六條(體育作業)
加強課外校外體育鍛煉,全面實施學校體育家庭作業制度,鼓勵根據學生體質健康實際情況,布置有針對性的家庭作業。布置寒暑假體育作業并在開學兩周內組織相應的測試,結果納入體育日常成績。
第七條(課余訓練)
課余訓練是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中小學校建立體育課余訓練制度,組建班級、年級及校運動隊并建立完善選拔機制,為有體育運動興趣愛好和發展潛力的學生參加鍛煉、提升運動技能創造條件。根據運動項目特點,結合學生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文化課成績等情況,參照《上海市“一條龍”學校課余訓練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科學制定訓練計劃并保證一定的運動時間,組織學生利用放學后、雙休日及寒暑假等時間訓練,引導學生主動參加體育鍛煉并養成習慣,切實提高運動水平。學校建立課余訓練研究工作機制,制定專門的工作計劃,定期組織培訓交流,不斷提升訓練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
第八條(賽事活動)
為檢驗課程教學、課余訓練成效,搭建青少年學生運動技能水平展示平臺,進一步激發運動興趣愛好,本市教育、體育部門共同構建以“推動普及、促進提高、選拔精英”為目標,導向明確、分層分類的青少年學生體育競賽體系,繼續完善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市、區、校三級賽事活動體系,組織青少年廣泛參加并不斷挖掘和發揮育人效益。本市每年舉辦單項錦標賽、陽光體育大聯賽及體質健康專項賽等市級賽事活動,并建立完善優秀學生運動員參加國家級及以上重大賽事活動的選拔集訓機制。各區要定期舉辦校級、區級競賽及陽光大聯賽等活動。鼓勵結合區域發展特色承辦有影響力的市級及以上大型賽事并形成品牌。各中小學校要定期組織班級、年級等競賽活動,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校級運動會,組織青少年學生廣泛參加,營造濃郁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市級比賽參賽人次不少于全市學生的10%,區級比賽參賽人次不少于區域學生的30%,校級運動會應設置適宜的體育項目并動員所有學生參加。鼓勵各區和學校結合實際組織觀摩高水平的體育賽事活動。
第九條(綜合評價)
學校要規范做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并加強數據分析、反饋和跟蹤指導。為不斷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本市實施學生體育素養評價工作,進一步推進形成科學的育人導向,全面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鼓勵學校以數字化手段開展學生日常體育運動測試,建立常態化監測機制。
第三章 優化本市學校體育項目布局
第十條(發展特色項目)
本市各中小學校要不斷豐富開設的體育運動項目類型,不斷強化體育特色,努力建設“一校多品”,逐步形成品牌特色,為學生綜合素質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每所小學和初中均應開設7種以上、高中開展8種以上的體育運動項目,中小學生年運動時間達到365小時(高中階段學生在專項上的時間不少于180小時),引導學生養成堅持體育鍛煉的習慣,逐步提升運動技能并養成終生鍛煉的習慣。
第十一條(統籌項目布局)
為促進學校體育工作均衡有序發展,提升綜合育人效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劃部署和國家級及以上大型賽事活動項目設置并結合實際,本市在全市范圍內加強項目統籌布局。其中,足球、籃球、排球、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及武術9個項目為各區必選的布局項目(以下簡稱“重點項目”)。在此基礎上,市教委、市體育局指導各區結合區域發展規劃及實際情況,在體操、擊劍、射擊、射箭、跳繩、自行車、水上項目、棒球、壘球、高爾夫球、橄欖球、攀巖、滑板、拳擊、馬術、冰雪、棋牌、手球、壁球及智力運動等奧運會、全國運動會項目及新興項目中選擇若干個進行布局(以下簡稱“推進項目”)。總體上,各區形成以9個重點項目為主,若干個推進項目為輔的“9+X”學校體育項目布局結構。
第十二條(項目布局單位)
按照青少年生長發育特點及體育教育規律,本市加強不同學段學校間體育運動項目布局統籌,以實現承擔各重點項目及推進項目布局建設任務的學校覆蓋各學段,且不同學段學校間數量比例適當。原則上,1所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階段學校按照項目與2-3所初中、4-6所小學共同組成一個基本布局單位,在課程、師資、場地、科研及評價等方面形成相關項目的高品質、系統性供給,促進實現各學段間培養的有序銜接。
第十三條(項目布局學校)
每所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原則上均應承擔3個項目的“一條龍”布局建設任務。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學校數量不足3所的區,可依次在市特色普通高中、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布局必選項目。市教委委屬高中學校項目布局建設工作原則上納入屬地管理。中等職業學校的項目布局工作由市、區兩級按管理權限分別組織開展。
“一條龍”單位中的初中和小學,由各區結合實際統籌安排。項目布局應盡量覆蓋所有初中和小學。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分校可獨立承擔項目布局任務。
各“一條龍”學校承擔的體育項目數一般不超過3個。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大項不宜集中在同一所學校且應盡量涵蓋男女隊,選擇田徑項目的,應至少開展其中的3個小項。
第四章 構建形成銜接有序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十四條(人才培養目標)
各中小學校應堅持面向全體學生,深入挖掘和發揮學校體育在全面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營造有利于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應充分依托課程、課余訓練、賽事活動等載體,培養和激發學生的運動興趣,發展運動技能,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他們在基礎教育階段掌握2項可伴隨終生的運動技能。各“一條龍”中小學校應把做好相關布局建設任務作為深入推進學校體育改革發展,全面提升全體學生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要舉措,納入學校體育工作全局進行規劃和推進。同時,做好不同學段學校優秀體育學生的培養和銜接等工作。
第十五條(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培養與管理)
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圍繞全面育人目標,通過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等措施,促進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升并掌握2項運動技能。各“一條龍”高中階段學校在全面做好學校體育工作,深入實施專項化體育教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校園體育特色項目發展,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效應。
為進一步強化學校體育特色建設,促進形成有序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為青少年綜合素質持續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本市進一步完善優秀體育學生高中階段培養機制。各“一條龍”高中階段學校對按照擇優原則通過專業測試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一定要求的優秀體育學生按計劃足額錄取。其中,市和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收優秀體育學生的錄取分數要求參照當年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劃定,不得低于當年度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其他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分數要求參照當年度相應錄取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劃定。優秀體育學生投檔錄取工作在自主招生批次完成。
“一條龍”高中階段學校優秀體育學生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同一“一條龍”布局單位內的初中學校。為強化競技體育后備人才隊伍建設,本市繼續實施特別優秀的體育學生選拔、引進和培養機制。本市全面加強優秀體育學生管理和培養,實行注冊管理制度,參加日常訓練及比賽等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體系。
第十六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培養與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通過實施興趣化、多樣化體育教學,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課外體育鍛煉,激發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興趣,培養他們從小養成堅持鍛煉的習慣。各“一條龍”初中和小學要以學校體育特色項目為載體,營造積極的校園體育文化氛圍,為青少年學生提升運動技能創造有利條件。“一條龍”初中和小學可研究建立跨學校的優秀體育學生聯合培養機制,推動體育師資、訓練場地等資源共享,促進優秀體育人才脫穎而出。
第十七條(時間安排)
2025年起,各“一條龍”高中階段學校按本辦法開展優秀體育學生的招收培養等工作(具體要求另行發布)。
第五章 加強師資場地等保障
第十八條(師資隊伍)
加大體育教師招聘力度,探索實施兼職體育教師制度,引進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等進校園。鼓勵學校按照《關于上海市學校教練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做好教練員崗位設置和管理工作。鼓勵有一定專長或基礎的學科教師“一崗多能”,通過培訓承擔部分體育帶訓及賽事活動組織等工作,對體育師資隊伍形成有益補充。學校教師承擔課余訓練、帶隊比賽等的工作量按不低于體育課的標準折算成一定課時,相關薪酬納入區統籌范圍。引進優秀高水平教練員、運動員等專業人員進校園,推進實施兼職教師到校帶訓制度,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完善教師及教練員工作量核算、薪酬待遇、職稱發展以及管理辦法,將帶訓等工作納入考核評價范圍并根據帶訓學生成績等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十九條(場地設施)
加強學校體育場地綜合開發和利用,推進智慧體育場館建設。加強各體育訓練基地、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及冰雪運動場館等建設。加強與市、區各級各類體育學校(訓練中心)、社會場館、運動基地及俱樂部等合作,完善場地和訓練等資源共享共用機制。推進社會體育場館向青少年學生公益開放。
第二十條(經費投入)
完善學校體育發展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一條龍”學校開展相關項目教學、訓練、競賽、場地開發、師資隊伍建設及科研等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條(安全保障)
加強學生運動意外傷害預防,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和場地設施安全檢查,建立健全學生運動意外傷害應急處理和綜合保障機制。
第二十二條(社會支持)
鼓勵本市各高校、專業團體、體育運動中心、學生體育協會、校園運動隊聯盟、市級訓練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少科站)、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等結合實際為中小學校開展體育教學、課余訓練、賽事活動及人才培養等工作提供指導和支持。
第二十三條(考核評價)
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要求,通過自評及復核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設、“一條龍”項目布局建設及體育課課時落實等學校體育工作開展情況,并進行指導和反饋。完善學生體育中考等評價機制,進一步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健全綜合評價。
第六章 附則
各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本辦法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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