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涉高考招生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高考招生環境,從即日起至8月底,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設立“高考招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平臺”,接受涉高考招生違法違規問題舉報,重點整治以下涉高考招生違法違規行為。
一、違規招生行為。個別學校、培訓機構等違反招生政策,未經批準以高考錄取名義招生等違規行為。
二、招生詐騙行為。不法機構或個人冒充教育考試工作人員,通過所謂“內部關系”“內部名額”“包錄取”等噱頭實施招生詐騙行為。
三、仿冒官方網絡平臺行為。不法機構或個人惡意鏈接、仿冒教育考試機構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平臺,發布不實信息、實施詐騙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虛假宣傳和惡意炒作行為。個別培訓機構和自媒體違規發布虛假招生信息、歪曲招生政策、編造高考招生謠言等嚴重擾亂正常招生秩序行為。
舉報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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