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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
http://www.gangguanzhidu.com 2024年3月20日 來源:北京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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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計〔2024〕11號)要求,我市2024年繼續開展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的計劃進行招生。
二、報名與考試
已參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報名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均可報名參加高職自主招生。考生要按招生院校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考生在辦理報名手續時,要按照院校要求提供相應的信息和材料。考生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招生院校按照相關要求自主組織入學考試。要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方式。嚴格落實“條件明確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詳細的方案并向社會公布,認真做好報名、考核、錄取、公示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三、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按照報名單位的安排參加高招體檢,考生體檢信息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報考須符合招生院校相關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招生院校應加強入學體檢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處理。
四、錄取
招生院校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習情況和院校考核成績,自主確定錄取方案,公示預錄取名單,辦理錄取手續。招生院校應于4月底前完成預錄取,詳細日程安排見附件。該批新生與當年高考錄取的新生統一于秋季入學。
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錄取考生已交納的高考報名考試費由招生院校在報到注冊后退還。
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要求,高職自主招生中藝術類統考科類下設的藝術類專業必須在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我市藝術類專業統考高職(專科)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進行錄取。
北京市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中下旬 |
院校公布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 |
3月22-26日 |
報名 |
3月底-4月9日前 |
招生院校考核 |
4月15-17日 |
院校和考試院同期公示預錄名單,同時征集志愿報名 |
4月23-25日 |
院校和考試院同期公示征集志愿預錄名單 |
5月 |
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
北京市2024年高職自主招生院校網上報名網址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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