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25年公安院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公安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政治〔2025〕1號)和《公安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5〕190號)要求,按照自治區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公安院校類別
(一)公安部所屬公安院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
(二)省屬公安院校:內蒙古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浙江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
二、報考條件
擬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須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網上填報志愿時間內分別填報公安類意向以及具體院校志愿,并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間);
7.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
(二)報考資格審查和生源地認定
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會同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認真從嚴開展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嚴防發生錯審、漏審和違規異地高考、冒名頂替等問題,并組織認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須為內蒙古自治區,即在內蒙古自治區參加高考報名及考試)。
(三)項目和標準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等有關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于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等有關規定執行。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有關要求見附件。
(四)其他條件
1.報考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按《2025年定向招錄培養偵查學專業(維語方向)人才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2.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填報公安類意向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發布報考意向志愿公告,公布各批次、科類、性別、選考科目要求的計劃總數、閱檔投檔比例和最大閱檔人數。
(二)公安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提前批B段,即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浙江警察學院和內蒙古警察學院相關專業執行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專科)提前批,內蒙古警察學院相關專業執行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凡準備報考公安院校、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于2025年6月26日9:00-17:00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下同)填報志愿系統,分本、專科分別填報公安類意向志愿。具體意向志愿填報安排詳見屆時發布的公告。
(四)填報意向志愿結束后,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閱檔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并公布各類閱檔最低分。
四、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錄取工作具體安排
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廳統一組織。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生源地的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具體實施,各盟市公安局負責審核把關,各盟市、旗縣(市、區)教育局負責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完成考生個人檔案審查工作,考生無需個人辦理。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全面負責。
(一)準備階段(2025年6月23日前)
自治區公安廳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遴選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嚴守法紀的干部參加招生工作,并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加強招生法紀教育。同時,與各公安院校做好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錄取等方面工作的溝通協調。
(二)閱檔階段
2025年6月26日晚,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公安院校招生的基本條件要求,審閱已投檔考生的電子檔案,對考生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查,確定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即閱檔合格考生名單)。2025年6月27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通過信息發布平臺陸續發布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的考生名單。考生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在“普通高考”頻道“信息查詢”欄內(下同)查詢本人是否閱檔合格。
若閱檔合格考生人數不足以完成招生計劃,將適時安排意向志愿征集,具體安排詳見屆時發布的公告。
(三)政治考察階段(2025年6月27日至30日)
在規定時間內(2025年6月27日0:00至6月30日12:00),閱檔合格且有意向繼續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通過電腦PC端瀏覽器,登錄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網址:http://110.16.72.172:7595/),使用本人身份證號碼和考生號登錄平臺,如實填寫相關政治考察信息,上傳1寸藍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確認所填報信息無誤后提交審核(填報時避免錯填或者漏項,由此造成考察的結論失實,由考生個人承擔后果),等待后臺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即可。逾期未填報視為自愿放棄報考公安院校(期間需隨時關注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審核狀態,避免出現工作人員發現錯誤審核退回后,考生未及時修改和重新提交等影響政治考察結論的問題發生)。
自治區公安廳將通過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將考生信息和政治考察項目推送到各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各盟市公安局管理員登錄平臺及時督促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下載政治考察信息表,按照戶籍所屬地分別下發,并指導所屬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遴選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中共黨員身份和一定政治考察工作經驗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通過網上核查、檔案審核、走訪調查、委托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作出政治考察意見后將表格反饋至盟市公安局,各盟市公安局政治考察負責同志對每名考生做出政治考察審核意見,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政工部門印章,在規定時間內向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反饋,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對政治考察審核意見進行綜合分析,最終作出政治考察結論。
(四)填報具體院校志愿階段(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
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7:00止,閱檔合格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志愿系統,填報具體公安院校專業志愿(逾期未填報視為放棄報考公安院校)。具體院校志愿填報安排詳見屆時發布的公告。
(五)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階段(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
閱檔合格的考生需于2025年6月26日晚通過電腦PC端瀏覽器,登錄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網址:http://110.16.72.172:7595/)按照提示進行預約,確定到內蒙古警察學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興安北路11號,下同)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時間。
所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以及居民身份證原件、4張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工作人員按照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后由考生本人、工作人員簽字確認。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對不合格項目要說明不合格原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不進行復測。
考生電子檔案中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24小時暢通。考生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新疆警察學院意向的考生須于2025年6月28日17:00前到內蒙古警察學院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逾期視為放棄報考新疆警察學院。
(六)匯總報送階段(2025年7月4日)
自治區公安廳負責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對參加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的信息進行匯總,一并將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名單分本、專科一次性報送至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七)組織錄取階段(2025年7月6日開始)
7月6日上午,本科提前批B段進行模擬投檔,院校根據模擬投檔生源數據完成計劃調整及投檔比例確認。7月6日下午,按院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正式投檔,相關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按規定進行錄取。
7月10日下午,高職(專科)提前批進行模擬投檔,院校根據模擬投檔生源數據完成計劃調整及投檔比例確認。7月11日,按院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正式投檔,相關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按規定進行錄取。
前一志愿完成錄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計劃,網上征集考生志愿。具體安排詳見屆時發布的公告。
自治區公安廳配合做好相關錄取工作。錄取通知書等由各招生公安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各公安院校在新生入學1個月內,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公安專業學生的報考資格復審、生源地復核、政治考察復核、檔案復審和體檢復檢等復審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五、接受社會監督
(一)為增強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區公安廳將對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有關內容,如標準、條件、招生計劃數量、工作程序等通過相應形式進行公布。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自治區公安廳提供的相關招生信息通過相關方式進行公布或公示。
(二)為確保公安院校的招生質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區公安廳設立舉報信箱(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15號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事訓練處,郵編:010000)和舉報電話(0471-6552846)接受社會監督,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自治區公安廳督察審計信訪等部門將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四)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先后公布各類別意向閱檔入圍分數線,公示入圍考生和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信息,公布投檔錄取最高分最低分以及最終錄取考生信息。考生須增強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不得在網絡社交媒體平臺發布參加公安院校招考、錄取通知書等信息,一經發現將取消錄取資格。
(五)參與招生工作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陽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信息公開、公示力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
特別提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從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招生有關事宜,任何以中介、組織、單位或個人名義聲稱可以提供所謂“保過關”“可以疏通關系”“保證錄取”等“服務”的均為詐騙行為。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按照規定及程序參加各項測試,切勿上當受騙。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將嚴格執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各項規定,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執行各項工作紀律,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確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范。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有關規定要求(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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