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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試驗工作的通知 |
http://www.gangguanzhidu.com 2024年4月18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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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職成〔2024〕7號
各區教委,各有關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關于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根據北京市職業教育“新十條”有關部署,2024年將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以下簡稱“貫通培養”)試驗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德技并修,強化職業教育類型特色,從技術技能人才的成長規律出發,深入推進中高職本貫通培養,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聚焦首都“四個中心”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技能人才需求,探索長學制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和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一體化設計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切實增強職業教育的適應性、匹配度和貢獻力,為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項目類別
貫通培養學制為7年,其中前3年為中職教育階段,中間2年為高職教育階段,后2年為本科教育階段。前5年在職業院校學習,后2年在本科高校學習。
(一)高本貫通
由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的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前5年在高職院校學習,完成前5年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高職院校頒發專科學歷證書,完成全部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高本貫通個別項目可由本科高校獨立承擔所有學段培養任務,具體情況以當年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二)中本貫通
原則上由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的中職學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前5年在中職學校學習,后2年在本科高校學習。高職階段要強化本科高校的主體責任,學生管理、教學組織、評價考核由本科高校和中職學校協商合作開展。完成前3年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中職學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完成前5年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專科學歷證書,完成全部學業且成績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
三、項目實施
(一)招生錄取
1.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中考升學資格的本市正式戶籍考生,通過中考在全市范圍內招生。
2.貫通培養各項目最低報考分數線統一設置為490分,通過提前招生或統一招生方式錄取。
3.招生計劃按照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職業院校事業發展需求,由市教委統籌安排,具體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上學地點、收費標準等詳細信息參考北京教育考試院當年發布的招生簡章。
(二)教學管理
1.貫通培養體系要強化一體化設計,各層次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課程體系、培養方案要有序銜接,確保職業教育的辦學方向不變、培養模式不變、特色發展不變。
2.公共基礎課要為專業培養目標服務,將職業認知和職業素養滲透其中,專業課要適應未來發展需要,隨著首都產業轉型升級情況來動態調整,構建以初中畢業生為起點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
3.相關院校要充分認識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規律,全方位推動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的創新,充分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切實增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與職業能力的培養,形成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課程體系。
4.合作院校之間要建立聯合培養機制,整合校內外教師、設施、實驗、實訓等資源,充分發揮北京市職業院校“特高”建設項目的作用,聯合行業企業,科學制定專業培養目標,系統設計人才培養方案。
(三)學籍注冊
1.高本貫通項目的學生,中職階段和高職階段注冊為所在高職院校學籍,本科階段注冊為合作本科高校學籍。
2.中本貫通項目的學生,中職階段注冊為所在中職學校的學籍,高職階段和本科階段注冊為合作本科高校學籍。
3.貫通培養各項目的學生,在中職階段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在高職階段和本科階段執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費收取和學生資助相關事宜在不同教育階段分別按照各階段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依據學生個人意愿,允許學生在完成中職或高職教育后選擇畢業退出本項目,由學籍所在學校頒發相應學段畢業證書,畢業后學生不再具有貫通培養資格。
5.貫通培養學生符合《中職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相關條件和規定,學生可以有1次轉專業或轉學機會,需經學生申請、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和相關部門審核,且中考成績需高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成績。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四)轉段升學
1.貫通培養學生在完成上一階段學業后,經考核達到轉段升學條件者,方可升入下一階段學習。鼓勵在轉段考試中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辦法,注重為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教育輸送具有扎實技術技能基礎和合格文化基礎的生源。
2.從中職到高職的轉段升學工作按照各院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從高職到本科的轉段升學工作納入“專升本”范疇,按照市教委當年貫通培養專升本轉段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
3.未能通過轉段升學的學生,符合留級條件的,可選擇留級到本學校下一屆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班級學習,如該校下一屆未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應從當前所在學校畢業;學生留級一次后若仍未達到轉段升學條件,應從當前所在學校畢業。對不符合留級條件的學生,由當前所在學校按照學生當前所在學段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4.學生在校期間如因個人原因提出休學,按照相應學段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對符合復學條件的學生,可轉入該校貫通培養下一屆開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若該校下一屆不再承擔貫通培養任務,則不再為學生保留貫通培養資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區教委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做好初中應屆畢業生的升學輔導工作。各相關院校要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和政策解讀。北京教育考試院要研究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和轉段考試辦法,認真組織實施。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要配合市教委做好政策研究,加強對貫通培養開展質量監測。
(二)完善機制建設
1.落實主體責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校領導擔任組長的貫通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貫通培養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要提交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2.穩定合作機制。合作院校雙方要明確專門機構,圍繞課程設置、教學安排、師資建設、學生管理等建立定期業務溝通機制,加強對招生錄取、教學考核、轉段升學等環節的管理。后段院校原則上每學期須向前段院校派出教師講授或指導合作院校教師講授核心課程,制定專項教學質量評價與考核指標,監督人才培養方案實施。
3.深化校企合作。合作院校要與相關企業建立長期合作機制、簽訂合作協議,推動合作企業全面參與到貫通培養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的制訂、實施與評價,將校企合作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
4.探索共享機制。支持結對院校加強課程、教材、教師、實驗實訓基地等共建共享,尤其是在宿舍、場館、圖書等資源方面加強共用,探索課程互選、學分互認、教師互聘等機制,強化貫通培養共同體意識。
(三)加強監測評估
1.建立監測評估機制。建立貫通培養項目管理年度報告制度,由職業院校牽頭、會同合作本科高校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教委提交該年度項目實施報告。市教委將組織專家對各校承擔貫通培養項目的人才培養目標與規格、職業定位、課程設置、教學管理運行、人才培養質量、合作機制運行等進行監測評估,評估意見將作為學校貫徹落實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任務的重要依據。將本科高校(含職業教育本科)招收中高職貫通培養畢業生情況作為市屬高校分類發展的重要因素,納入市屬高校分類發展考核監測體系。
2.建立激勵機制。市教委將從實施時間較長、實施周期相對穩定、招生計劃完成率高、校企合作緊密、人才培養質量高的貫通培養項目中遴選若干項目組合,選樹一批優秀案例。對實施效果良好的職業院校、本科高校,市教委將在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市屬本科高校分類發展等重點項目方面給予以優先支持。對實施效果較差的院校,市教委將在招生計劃、專業建設、項目資助、評優評獎等方面減少支持。
3.貫通培養項目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各校要及時上報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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