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山東師范大學。
2.學校代碼:10445。
3.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山東師范大學。
6.辦學地點: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大學路1號(長清湖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88號(千佛山校區)。
山東師范大學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院校。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招收高水平運動隊通知精神,我校202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二、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體育教育。
2.學費標準:實施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和教育廳最新標準執行。
3.招生項目:女子排球、乒乓球、男子足球(十一人制)。
4.計劃設置:面向全國設置招生計劃25人,其中女子排球6人、乒乓球8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11人,具體如下:
項目 |
具體小項 |
計劃數 |
女子排球
(0-6人) |
自由防守人 |
0-1人 |
非自由防守人 |
0-5人 |
乒乓球
(0-8人) |
男 |
0-4人 |
女 |
0-4人 |
男子足球
(十一人制)(0-11人) |
守門員 |
0-2人 |
非守門員 |
0-9人 |
合計 |
|
0-25人 |
學校根據招生規模設置需要及國家相關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實際報考情況、運動員成績水平及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求,本著擇優選拔,寧缺勿濫的原則,動態調整各具體小項招生計劃(只進行同項目內具體小項計劃調整,不同項目間不進行計劃調整,例如女子排球項目自由防守人0人達到公示資格,學校將其計劃調整至非自由防守人,不調整至乒乓球和男子足球項目),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實施公示程序。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報名條件,參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報名。
2.符合普通高校2025年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且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
3.考生所報考的運動項目須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項目一致。足球項目考生所持有的運動員等級證書項目須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運動技術等級證書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管理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四、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5年2月17日9:00至23日17:00按照體育總局指定的方式(詳細報名信息見“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報名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通過報名系統報名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2個。
網上報名時需上傳以下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或高考報名表。
2.近三年最好比賽成績證書。
五、資格審核
對于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報名考生可于2月28日在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后,于3月10日12:00前完成繳費。
六、考試
(一)專業測試
1.所有項目專業測試均實施全國統考,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的體育專項考試統一組織,統一采用體育總局相關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滿分均為100分,我校不再組織相關項目的校考。
2.同分排序原則
各項目參考《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5版)中同分排序原則執行。
如仍相同由專家組依次比對運動技術等級、近三年最好比賽成績等綜合評議確定。
(二)文化考試
所有報名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需參加高考。
七、信息確認與公示
(一)專業考試合格名單確認與公示
學校結合報名資格審核結果、體育單招錄取結果和招生計劃,按照不超過各具體小項招生計劃數3倍的比例,依據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并在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www.zsb.sdnu.edu.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我校將合格名單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已被高校體育單招擬錄取的考生,不列入專業考試合格名單。
(二)入圍名單確認與公示
高考成績公布后,我校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80%的專業考試合格考生范圍內,依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按照不超過各具體小項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按規定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八、錄取
入圍考生按照生源省份安排填報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志愿,我校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專業為體育教育專業,不可錄取至其他專業。
九、其他
1.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參與實施相關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我校對在報名、考試中被認定為違紀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3.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期間將對錄取的高水平運動員進行資格復查和專業復試。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十、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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