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擁有7個博士后流動站、14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3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19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61個本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交叉學科十大學科門類。現有2個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1個上海高校Ι類高峰學科。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數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生物與生化7個學科入圍ESI全球前1%,其中材料科學、化學2個學科進入全球前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據《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上海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19號)和《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14號)等相關要求,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5年繼續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5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或專業組及選考科目詳見下表,最終招生專業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組別 |
選考科目 |
專業名稱 |
01 |
物理+化學 |
人工智能 |
計算機類 |
電子信息類 |
物理類(集成電路與新能源) |
02 |
物理+化學 |
材料類 |
生物工程(生物醫藥方向) |
紡織工程(藝工融合雙學士學位) |
功能材料 |
03 |
不限 |
金融學 |
會計學 |
法學 |
我校大部分專業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學校遵循“以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成才為中心”的辦學理念,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學習,賦予學生更多學習主動權,給學生提供全面的轉專業指導以及順暢的轉專業通道。取得學籍的綜合評價錄取學生,在就讀現專業(大類)時,在入學后第一、第二學年各有1次申請在全校范圍內重新選專業(藝術類專業除外)的資格。大類分流和轉專業的具體操作辦法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學校重視拔尖創新和交叉學科人才培養,依托錢寶鈞學院,先后組建了 “民用航空復合材料”“知識產權”“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與機器人”“材料智能制造”“尚創•創新”“工業大數據與智能系統”“新材料現代產業學院”“建設銀行金融創新人才”等9個拔尖創新人才實驗班。選拔進入這些實驗班的同學,在完成自己本專業學習的同時,修讀跨專業的拓展課程,參加校企合作培養和實踐,優先參加校內外各類科技創新活動和競賽,發展成為符合創新需求的復合型人才。具體選拔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
考生請于5月12日12:00至5月30日17:00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s://bm.chsi.com.cn/),按相關提示,進行網上報名。考生要如實填寫各項內容,無需提供高中階段課程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類獲獎等反映綜合素質的材料(外省市轉入本市就讀的高中生、本市往屆考生必須在系統中上傳以上材料)。根據《東華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規定,我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網上報名完成后無需打印報名申請表,無需中學簽字蓋章,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結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的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考生可于2025年6月3日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志愿填報
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信息。填報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3.學校測試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填報志愿考生名單中,根據考生的高考志愿與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各專業組招生計劃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學校的各專業組測試入圍人選。
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以及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結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的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五、錄取辦法
1.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3.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我校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取考生備案。
六、測試安排
1.校測時間:2025年7月7日(初定)。
2.校測地點:東華大學延安路校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
具體校測時間與地點見東華大學本科招生網zs.dhu.edu.cn公告欄發布的校測公告。
七、監督保障機制
1.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管理監督機制,對計劃、報名、審核、公示、錄取等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3.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自覺接受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立即啟動相關調查處理和問責程序,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 嚴肅處理,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切實通過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體檢要求
學校本科招生體檢標準原則上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 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 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 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7.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8.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應用物理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9.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的綜評涉及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九、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3. 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十、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招辦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招辦網址:https://zs.dhu.edu.cn
公共交通:軌道交通三、四號線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門
十一、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簡章與教育部、上海市等相關規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東華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5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