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藝術類(校考)專業(類)不編制分省計劃,安排在藝術類校考批全國統一錄取;藝術類(統考)專業和普通類專業編制分省計劃。藝術類(統考)專業和普通類專業的具體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藝術類(校考)專業(類)錄取規則:
藝術類(校考)專業(類)遵循考生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時僅承認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藝術類(校考)專業(類)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報考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注1)達到所在省(市、區)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對應的省級統考成績合格或達到對應的省級統考本科合格線,依據考生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當考生校考專業成績相同且考生位次相同時,按考生高考文化相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高者優先錄取;高考文化相對成績相同時,分別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注2)次序,單科高者優先。
注1:學校藝術類校考專業錄取時不承認政策加分;
注2: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按150分折算。
破格錄取規則:
破格錄取范圍僅適用于部分組織校考的藝術類(校考)專業(類),含中國畫、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
相關藝術類(校考)專業(類)按上述錄取規則執行后,若該專業(類)滿足條件的錄取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經學校研究后啟用破格錄取。滿足破格條件的考生仍按校考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按校考錄取同分規則執行),計劃錄滿即止。破格錄取名單在報名系統中面向各專業(類)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向招生辦公室實名提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作弊等行為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遞補錄取。
破格條件:
1.考生校考專業成績排名在該專業(類)招生計劃數的前15%(小數向下取整)。各校考專業(類)破格錄取資格分數線在報名系統中公布。
2.考生文化課分數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85%(小數向上取整)。
3.破格考生的志愿填報、省級統考成績、思想政治及身體健康等要求與其他考生一致。
藝術類(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戲劇影視導演、產品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藝術與科技(中外合作辦學)編制分省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目錄公布為準。安排在藝術類統考批錄取,投檔規則和綜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普通類錄取規則:
藝術學理論類、建筑學、風景園林、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類錄取,工業設計專業須選考物理+化學,其他專業無選考要求,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市、區)招生目錄公布為準。錄取時,學校在實行“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進檔考生直接錄取到考生所選的專業。學校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其他未盡事宜按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
華僑、港澳臺考生,西藏、新疆基層文化人才培養項目,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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