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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師范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
http://www.gangguanzhidu.com 2025年5月6日 來源:吉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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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英雄街道師大社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硅谷街道卓越社區卓越大街399號。
遼源分院校區:遼源市西安區東山街道東山社區仙城大街2348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科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本科招生委員會、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辦公室三級機構組成。本科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常設招生工作機構,開展本科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學校紀委對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七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八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了新生愛心禮包、返鄉車票補助、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助;設立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資設立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九條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民族學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網絡空間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400元/學年;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5280元/學年;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9900元/學年;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應用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生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心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
歷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
新聞學專業學費標準為7500元/學年;
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7500元/學年;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6530元/學年;
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6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24000元/學年;
本科預科生第一年學費標準為5000元/學年。
專科專業: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小學語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美術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嬰幼兒托育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冰雪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政務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十條英語、俄語、日語、朝鮮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招英語考生。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除外)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或英漢雙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一條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結合我校各專業實際,制定我校各專業的體檢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心理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心理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心理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十二條錄取辦法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3.專業錄取。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4.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選考歷史科目組或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選考物理科目組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不分文理科類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語文、外語、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體育等其他特殊類型專業錄取時單科排序照此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規定了相關的排序方法,則按其辦法執行。
5.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滿額錄取并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高考改革省份,對于采用“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
6.退檔。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檔考生但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成績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對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7.加試要求。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美術類、音樂類和書法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對應藝術科類的統考且成績合格。
8.部分特殊類型專業錄取原則。
①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分,下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以及《吉林師范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等規定執行。
②藝術類專業
美術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學、音樂學、音樂表演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投檔的合格考生中,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 +(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再次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招收的樂器種類包括: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單簧管、薩克斯、長笛、長號、小號、二胡、琵琶、古箏、揚琴。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文化總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中,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9.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專業只招收吉林省考生。
①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考生須要在錄取期間簽訂協議,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能辦理錄取手續。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地區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高的考生優先選擇定向就業地區。錄取過程中,考生在簽訂協議或選擇定向就業地區過程時,因考生放棄志愿被退檔而導致某些專業、定向就業地區出現空缺,則從其他未錄取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遞補錄取,額滿為止。
②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中,錄取期間不簽訂協議,報考即為接受定向就業協議所有條款,考生在入校報到時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考生在填報該類專業志愿時,須慎重考慮。若考生填報了該專業志愿,則視為考生有意向并同意定向到該專業中所有的定向就業地區。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考生簽訂協議后,方可正式注冊入學。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地區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高的考生優先選擇定向就業地區,藝術、體育類等特殊類型專業,按相應專業的錄取原則確定考生簽約順序。
10.少數民族預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預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績分配專業。
第七章其他
第十三條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階段就讀地點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
專科學生就讀地點在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院。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吉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學校網址:https://www.jlnu.edu.cn/
招辦網址:https://www.jlnu.edu.cn/zsb/
咨詢電話:0434-3294661
電子郵箱:jlsdzsb@jlnu.edu.cn
聯系人:陳老師、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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