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類別 |
專業(招考方向)方向
<備注要求> |
2025年錄取規則 |
藝術類(一) |
視覺傳達設計 |
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檔成績錄取(本類所含專業錄取時根據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和調劑) |
環境設計 |
工藝美術 |
藝術與科技 |
動畫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繪畫 |
數字媒體藝術 |
文物保護與修復 |
產品設計 |
攝影 |
公共藝術 |
雕塑 |
藝術類(二) |
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 |
相關專業對應科類省級統考成績合格
使用生源所在地投檔成績錄取(本類所含專業在錄取時不調劑) |
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流行音樂(流行演唱)
<流行/通俗> |
流行音樂(流行器樂)
<鋼琴、吉他/電吉他、電貝斯、打擊樂、小號、長號、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提琴、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爵士吉他、爵士長號、架子鼓、薩克斯、馬林巴、定音鼓> |
流行舞蹈(街舞)
<流行舞、現代舞> |
流行舞蹈(國際標準舞)
<國際標準舞> |
藝術類(三) |
廣播電視編導 |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本類所含專業錄取時根據進檔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和調劑) |
戲劇影視文學 |
普通類(文科類) |
文化產業管理 |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備注:
1.上述錄取規則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省統考專業成績符合生源所在地相應批次本科投檔要求為前提。各省市考試院或本校另有明確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未明確規定的,按藝術類本科統考平行段批次投檔要求執行。
2.錄取時如遇投檔成績相同,使用生源所在地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比較。
3.藝術類(二)各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確定其所屬統考科類。
4.
調劑原則:對考生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分數高低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對不服從調劑或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的考生予以退檔。
5.
舞蹈類、音樂類各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特定的舞種、器樂種類及唱法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具體要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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