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中國計量大學
二、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
三、層次
☑本科 □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中國計量大學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計量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二)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三)考生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不能錄取到應用化學、藥學、生物工程、環境工程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十一、錄取規則
(一)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二)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調檔,其他省份原則上按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110%比例調檔。若生源不足,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補調檔。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同分考生的排序采用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若無相應排序規則,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總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五)專業調劑錄取原則:學校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和專業填報率高低排序的原則進行調劑錄取;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六)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省級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綜合總分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綜合分計算規則計分,若無特定規則,綜合總分=高考成績(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七)單科要求:學校將綜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英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金融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八)學校對港澳臺僑考生以及對臺免試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中國計量大學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學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費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120元,專業學費為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學分學費每學年40學分預收,按實際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學分匯總清算。如遇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新生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工科類專業
1.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學費標準為6325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專業學費1525元/學年)。
2.機械電子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智能感知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材料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安全工程、環境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藥學、工業設計學費標準為5500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專業學費700元/學年)。
(二)其他專業
1.法學、知識產權、標準化工程、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學費標準為5520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專業學費720元/學年)。
2.質量管理工程、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金融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物理學、聲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行政管理、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學費標準為4800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
(三)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學費標準為9000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專業學費4200元/學年)。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金融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28000元/學年(學分學費4800元/學年,專業學費232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學年(五人間)、1600元/學年(四人間),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如遇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入學時學校設有“綠色通道”,入學后學校將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以及發展性資助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和幫扶。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836044。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網址:http://www.cjl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cjlu.edu.cn
咨詢電話:0571-86836060
傳真號碼:0571-86836014
E-mail:zsb@cjlu.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18
十六、其他須知
(一)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到學校的新生,持《中國計量大學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向學校招生管理部門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二)轉專業政策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和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同等享受校內轉專業政策。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相關要求,被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三)本章程由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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