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6號)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工作管理規定》,我校面向部分省(市、區)招收非西藏生源應屆高中畢業生,為西藏定向培養急需專業人才,充實西藏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四川 |
云南 |
重慶 |
物理類 |
物理類 |
物理類 |
計算機類 |
2 |
2 |
1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1 |
2 |
2 |
環境工程 |
2 |
1 |
1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1 |
1 |
1 |
二、招生對象
上述省份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填報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志愿且能提供由考生及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的書面志愿申請。
三、錄取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其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改革省份相應分數線按我校在該省相應批次相應科類最低提檔分數的專業/專業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計算。
2.考生到學校報到時,必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后,方可辦理新生報到和注冊手續;未簽訂者,學校不予辦理新生報到和注冊手續,并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優惠待遇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免繳學費和國家補助的優惠待遇。國家補助經費包括:(1)入學第一學期的體檢費和軍訓服裝費710元;(2)住宿費每年1200元,教材費每年240元,伙食補助費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
學生若延長在學校修讀年限,期間一切費用自理,不再享受免繳學費和國家補助的優惠待遇。本科畢業后依然按協議進西藏工作。
如果國家調整補助標準,按新標準執行。
五、定向就業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學生本科畢業后,必須到西藏工作,充實西藏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在藏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人事檔案、組織關系、戶籍關系等按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有關規定集中寄送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簽訂協議
考生被錄取后,北京林業大學、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學生本人三方須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學生家長(監護人)為考生的擔保人。《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學生本人,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需親筆簽名(蓋章)后,入學報到時將協議書交至學校招生辦公室。
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簡章由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年6月4日 |